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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很黑,羅伊•格雷斯坐在他那輛老舊的愛快羅密歐裡,雨點不停地敲打著他的車頂。前面的車完全靜止。羅伊不時地用手指敲打著方向盤。他的心思沒注意到車裡正在播放的一個惡作劇CD。他感到非常緊張、煩躁、鬱悶。
媽的。
明天他就要出庭了。他知道這回麻煩大了。
他喝了一大口愛維氧礦泉水,蓋上瓶蓋,把水瓶塞進了後面的袋子裡。「快動啊,快點。」他說著,手指又開始敲擊起來,這一次敲得更重了。他已經遲到了四十分鐘。他很討厭遲到。遲到是一種不禮貌的表現,似乎就是在宣告我的時間比你的寶貴,所以讓你等我也無妨。
如果他早一分鐘離開辦公室的話,他可能就不會遲到了——這麼一來接到關於布萊頓一家珠寶店遭搶的通報電話就不會是他接的了。劫匪是兩個經常搶劫的小混混。如果他早點離開辦公室,他的同事就會負責去處理這件事,而不是他。這也是幹警察的風險之一——壞人不會配合執勤時間來犯案的。
他知道今天晚上自己不該出去。他應該待在家裡,準備明天出庭應訊。把瓶蓋擰開後,他又喝了一些水。他感到口乾舌燥,心慌意亂。
過去的幾年裡,朋友們總是爲他安排各式各樣的相親,而每次相親之前他總是非常緊張。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更嚴重。因爲來不及洗澡換衣服,他覺得渾身上下都不舒服。由於處理這兩個小混混的案件,他原先想好該穿什麽衣服之類的細節都被抛到腦後。
這兩個小混混之一拿著一把槍管鋸短了的獵槍朝一位靠近珠寶店的警察射擊——幸運的是警察在射程外。羅伊清楚地知道這種獵槍子彈射在人身上會有什麽後果。
他以前看到過很多次——可能會打斷一條手臂或者在胸口打出一個大洞。羅伊認識這個叫比爾•格林的警察——他們以前屬於同個橄欖球隊,還在一起踢過幾次球。這個混混距比爾•格林大約三十碼的距離。在這個距離射擊,可能會打倒一隻野雞或者野兔,但是打不倒一個體重210磅穿著真皮夾克的警察。比爾•格林比較幸運——真皮夾克保護了他的身體,但幾顆鉛彈嵌進他的臉,其中一顆打進了他的左眼。
在格雷斯趕到前,警方截住了這兩個小混混的吉普車,逮捕了他們。格雷斯準備以最嚴重的持械搶劫罪的罪名起訴他們謀殺未遂。他憎恨英國越來越多的人持槍犯罪——這樣一來,越來越多的警察不得不攜帶槍枝。在他父親那個時代,人們甚至沒聽說過警察佩槍值勤。而現在有些城市裡,警察在執行公務的時候,不得不在警車裡放上槍枝。格雷斯並不是一個復仇心切的人,但是在他看來,任何向警察或者無辜者開槍的人,都應該判絞刑。
前面的汽車仍然沒有移動。他匆忙地看了一下車上的時間,又看了看外面的大雨,藉著前方車輛的紅色尾燈,他又看了看車上的時鐘。前面的車燈被霧氣遮住,格雷斯覺得有些眼花。他看了看自己的手錶,希望車上的時間弄錯了。但是時間並沒有弄錯。整整十分鐘過去了,而汽車連一寸都沒有移動,而對面車道也沒有任何車開過來。
內視鏡和後視鏡中閃過藍色的光芒。接著他聽到了警笛聲。一輛巡邏車呼嘯而過,接著是一輛救護車。還有一輛消防車緊緊地跟在這兩輛車後面。
媽的。前幾天經過的時候還沒有道路施工。他原以爲這就是堵車的原因,但是現在他意識到前面一定出了交通事故。連消防車都出動了,肯定是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
他再次看了看錶,晚上九點十五分。他本應該四十五分鐘之前就趕到韋爾斯去接她的,如果不堵車的話,他仍然有二十分鐘的時間。
泰瑞•米勒──格雷斯小組中剛離婚不久的警員,經常向他吹噓自己在徵婚網站上征服了好幾個女性,並且總是慫恿格雷斯趕快註冊。羅伊並不以爲然。令他生氣的是,當他發現自己經常收到來自不同女性的曖昧郵件時,他才知道原來泰瑞事先沒有告訴他,便以他的名義在一個叫作「你的伴侶」的網站上幫他註冊了。
他到現在都不確定到底是什麽原因促使他回覆其中一封郵件。寂寞?好奇?還是慾望?他自己都不確定。在過去的八年中,他日復一日地重複著平淡的日子。有時候他努力去遺忘,但是有時候他又因爲自己沒有記住而感到內疚。
珊蒂。
現在他突然對這次約會感到後悔和內疚。
從照片看來,她很漂亮。他也很喜歡她的名字——克羅婷,聽起來像是法國人,充滿了異國情調。她的照片很性感,黃褐色的頭髮,迷人的臉龐,緊身上衣裹著豐滿的胸部。她坐在床邊,超短裙高高地向上拉起,甚至可以看到她裡面穿的蕾絲吊襪帶,說不定還沒穿底褲。
他們只在電話中交談過一次,在電話裡她不停地引誘他來市區約會。他在加油站買了束花,就放在副駕駛座上。紅玫瑰——雖然俗氣了點,但這正是傳統的浪漫。他們說得對,不管怎樣,他必須向前看。他用一隻手就能數得出這八年來僅有的幾次約會。他只是不能接受重新再找一個妻子的想法。從來沒有人能比得上他的珊蒂。
或許今天晚上這種想法會得到改變?
克羅婷•雷蒙特。好聽的名字。好聽的聲音。
把前面該死的霧燈關掉吧。
他聞到了玫瑰花散發出來的香味。他希望自己看起來也不錯。
利用前面車尾燈的光線,他照了照鏡子。他不知道鏡子裡將出現一個怎樣的自己。一絲憂鬱浮上臉龐。
你必須向前看。
他又喝了一大口水。
再過兩個月,他就三十九歲了。再過兩個月,另一個紀念日也將來到。六月二十六日就是珊蒂離開九年的日子。她在他三十歲生日那天徹底地消失了。她所有的東西都還在家裡,除了一個手提包。
如果一個人失蹤七年的話,在法律上就可以宣告死亡。他母親因癌症去世的前幾天,躺在病床上請求他要忘記過去向前看;他的姐姐,他最親密的朋友,還有他的精神科醫生,所有的人都想讓他相信珊蒂已經死了。
絕對不可能。
約翰•藍儂曾經說過:「生活就是當你在忙著計劃某些事的時候,發生在你身上的另一些事情。」他是對的。
在三十六歲的時候,他一直相信珊蒂和他會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他想要三個孩子,最好是兩男一女。週末的時候陪孩子一起玩耍。放假的時候他們可以去海邊,他們可以去奧爾頓鐵塔,當日往返的短途旅行,還可以一起踢足球、拼積木,晚上的時候輔導他們功課,替他們洗澡,就像小時候他和父母度過的那些美好時光一樣。
然而最近他越來越不確信這一點,內心開始騷亂起來,夜裡他經常失眠。珊蒂現在還活著,還是已經死了?他用了八年十個月的時間想找到答案,但是現在他卻和開始時一樣毫無頭緒。
他的生活除了工作之外一片空白。他不能——也不願意——去和別人交往。每次約會都是可怕的經歷。有時候他覺得自己生活中不會離開他的伴侶就是他的金魚——馬龍。九年之前,他在露天市場的一個瞄準射擊遊戲中贏得了這條金魚,而每次當他試圖為馬龍找伴侶的時候,馬龍都會把牠們吃掉。馬龍脾氣暴躁,不喜歡交際。羅伊覺得他們倆非常相似,他們是同類。
有時候他真希望自己不是警察,而是從事其他的,不這麽辛苦的工作,這樣他就可以在五點的時候準時下班,去酒吧喝上一杯然後回家,蹺著腿躺在家裡看電視。這才是正常的生活。但是他卻不能忍受這樣的生活。或許他骨子裡有倔強的基因——從他父親或者祖先遺傳下來的——促使他不斷地去調查事實,追求真理。正是因爲這些基因,他才能坐上這個位置,年紀輕輕就被提拔爲探長。但是這一切並沒有爲他帶來心靈上的寧靜。
他再次注視著鏡裡的臉,對著鏡子做了個鬼臉。他留著極短的平頭,鼻子扁平——在他還是小警員的時候和別人打架的後果。他的外表看起來就像一位退休的職業拳擊手。
他和珊蒂第一次約會的時候,她說他的眼睛看起來就像保羅•紐曼。他非常喜歡她這麽說。她身上令他著迷的地方多得數不清。而且珊蒂毫無條件地深愛著他。
羅伊•格雷斯知道自己外表並不出衆。五英尺十英寸的高度只比十九年前他加入警隊的最低身高標準高出兩英寸。他喜歡喝酒,菸不離手,戒了又抽。但由於常在警局的健身房裡努力鍛鍊,他的身材保持得非常好。他每週堅持跑二十英里,偶爾還出賽英式橄欖球,而且多半擔任邊鋒。
已經九點二十九分了。
該死的交通。
他不想太晚回家。他也不能太晚回家。明天他還要出庭,今天晚上必須有充足的睡眠。一想到明天要面對法庭上嚴密的詰問,他就覺得渾身不舒服。
突然頭頂上閃過密集的光束,他聽到了直升機的轟鳴聲。過了一會兒,光束朝前移動,他看到直升機在降落。
他用手機撥了一個號碼,電話立刻接通了。
「你好,我是格雷斯探長。我現在在克羅伯勒區南A26號公路處。這裡交通堵塞,前面似乎發生了交通事故。請告訴我詳細資訊。」
電話被轉接到了總控制室。一個男人接了電話:「探長你好,那裡發生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我們接到報告,有人不幸遇難,還有人受傷。道路很快就要封鎖了,你最好掉頭走另外的路線。」
格雷斯向他道謝並掛斷了電話。然後他從口袋中拿出黑莓機,找到克羅婷的電話並發簡訊給她。
她很快回了簡訊,告訴他不要著急,什麽時候到都沒有關係。
格雷斯看到簡訊後,對她的好感又加深了。
這一切都有助於他忘記明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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